各市、区供销合作总社,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现在起到2025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同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时期。根据《镇江市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意见》(镇办发〔2021〕33号)要求,市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成立了“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现将《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联系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镇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镇江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11月30日
镇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当前,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适应“十四五”时期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社、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镇江市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意见》(镇办发〔2021〕33号)要求,市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以下简称《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切实提高全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系统依法治社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系统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和基层社员深刻理解发展好合作经济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意义。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学习宣传民法典明确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特别法人的重大意义,阐释合作经济组织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区别。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宣传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供销合作社条例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领会党和国家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措施,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作用。参加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条例培训,学习供销合作社条例释义,加强供销合作社条例宣传力度,引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掌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核心制度,依法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加强规范、加大联合。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观念。做好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的要求,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宣传相衔接。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六)健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系统长远发展等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学法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七)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功能,以案释法、借案学法,强化教育效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及反腐倡廉教育(可合并进行)。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及时对国家、省、市及省总社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在网站等媒介上公布。结合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活动,编写易学易懂的普法读物,开展面向农民的普法工作。依托门户网站、短视频账号等载体,推送法治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基层综合服务社、批发交易市场、超市等经营服务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展载体阵地。发挥“学习强国”、“农资惠”等平台优势,使之成为系统干部职工学法重要渠道。
(八)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好上级社与下级社、市、区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推动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向运行机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制定完善章程,建立完善章程备案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重大资产处置、重要合同签订事前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引导各类经营服务组织诚信守法。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八五”普法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总社成立以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事业处(法制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考核激励等职责。各市、区供销合作社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系统普法规划,2021年12月底前报总社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方法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合作社、基层社、社有企业加强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系统内宣传网站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普法专栏专题,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保障措施。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强化普法机构队伍建设,通过招录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培养系统内法治骨干等方法,将更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强化监督措施,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做好典型经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
镇江市供销合作总社“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明俊 市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副组长:吴士富 市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王光国 市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殷秀忠 市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成 员:陆智国 市社办公室主任
曹尧东 发改处处长
颜 光 合作事业处负责人
缪 丹 组织人事处处长
田春雷 资产财务处处长
姚 强 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颜光兼任。